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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和義務4.1 權利4.1.1 獲取ZXB認證公開文件和信息。 4.1.2 申請認證、接受審核/審查和認證決定過程不受歧視。 4.1.3 對審核/審查計劃安排和可能影響認證公正性的審核/審查組成員提出調整和變更的要求; 澄清不符合事實和對審核/審查報告提出意見;對ZXB認證審核工作、審核/審查結論及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的問題有權向ZXB直至國家監管部門提出申訴/投訴。 4.1.4 獲證客戶有正確使用認證證書和標志的權力;不得在產品上僅標注領域認證標志,僅可在可分割包裝上標注且需注明獲證組織通過領域認證及 ZXB 名稱。 4.1.5 根據客戶產品和(或)服務、管理體系等的變化,有權向ZXB提出擴大或縮小認證范圍。擴項審核可結合監督審核進行,需覆蓋新增范圍的典型產品 / 服務及標準要求。 4.1.6 認證證書到期前,可向ZXB申請再認證或不再保持認證。 4.2 義務4.2.1 始終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與ZXB的合同和有關規定。申請管理體系認證需滿足 1 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認證范圍內產品國抽不合格已整改等條件。 4.2.2 接受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實施的見證評審和確認審核及ZXB的特殊審核,需要時應為接納到場的觀察員提供條件。獲證組織管理體系認證范圍內產品國抽不合格的,需在 30 日內接受 ZXB 提前較短時間通知的審核。 4.2.3 申請組織獲得認證后持續有效運行管理體系和服務認證的承諾,并按期接受ZXB監督審核和再認證審核。監督要求:初次認證及再認證后首次監督需在證書簽發 12 個月內進行,此后監督間隔不超過 12 個月,認證周期內監督需累計覆蓋標準所有要求。 4.2.4 依據認證合同要求及時向ZXB交納認證費用,不得通過第三方支付。 4.2.5 為進行審核/審查做出全部必要的安排,包括為進行審核/審查、監督、再認證和解決投訴而準備待審查的文件、開放所有區域、提供記錄(包括內部審核/審查報告)和安排相應的人員、需為審核組提供多班次生產 / 服務信息,審核組至少覆蓋一個班次的現場。 4.2.6 僅就獲證的范圍做宣傳;在宣傳認證結果時不應損害ZXB的聲譽,不應做使ZXB認為誤導或未經授權的聲明,不得使用 “認證證書在國家認監委網站可查” 或近似表述進行宣傳。 4.2.7 當接到暫停或撤銷認證通知時(不論何種原因),應立即停止使用認證證書和標志,停止認證宣傳及所有引用認證資格的廣告材料的使用,對印刷帶有認證標識或宣傳獲證客戶通過認證字樣的資料(包括包裝箱)也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按ZXB的要求交回認證證書等所有認證文件。 4.2.8確保不采用誤導的方式使用或部分使用認證證書、標志或報告;在傳播媒體中(例如文件、小冊子或廣告等)對認證內容的引用,應符合ZXB的要求。 4.2.9 獲證客戶應按要求向ZXB提供有關投訴記錄和依據管理體系標準、服務認證標準或其他引用文件要求所采取的糾正措施記錄。 4.2.10 獲證客戶管理體系認證和服務認證發生的變更等情況應及時通報ZXB;對發生的質量事故、環境事故、職業健康安全事故、信息技術服務事故及信息安全事件和國家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等情況應在2日內通報ZXB,重大事故在24小時內通報ZXB。包括: a) 法律地位、生產經營狀況、組織狀態或所有權變更及取得的行政許可資格、強制性認證或其他資質證書變更的信息; b) 管理體系/服務認證和過程的重大變更,包括客戶機構、前提方案、前提計劃等的變更; c) 獲證管理體系認證和服務認證覆蓋的運作范圍的變更,如:以“產品/服務類別”表述的認證范圍中,產品/服務具體品種的變更; d) 發生質量事故、環境事故、職業健康安全事故、信息技術服務事故及信息安全事件和國家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等情況及處理措施; e) 顧客及相關方重大投訴; f) 重要技術管理人員流失導致體系有效性下降; g) 不合格品召回及處理; h) 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的變更; i) QMS 關鍵績效、最高管理者變動、體系文件重大修改等信息,重大輿情需立即通報; j)其他重要信息。 4.2.11對所提供申請材料和審核/審查證據的真實性、全面性和準確性負責(包括但不限于體系覆蓋人數的真實性),如因提供虛假證件或虛假/不準確/不全面證據或虛假/不準確/不全面數據而導致證書被暫停或撤銷時,認證客戶負全部責任。 5 ZXB的權利和義務5.1 權利5.1.1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ZXB的認證審核/審查工作程序和管理規定,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如保險或儲備金)。 5.1.2 在擬認證的范圍內按相關工作程序和管理規定實施審核/審查并做出認證決定。 5.1.3 要求客戶按認證合同的約定支付認證費用。 5.1.4 對獲證客戶進行監督審核和再認證。 5.1.5 處理來自客戶或其他方面有關認證的申訴、投訴和爭議。 5.1.6 制定認證證書、認證標志的使用規定。 5.1.7 要求客戶提供有關認證審核/審查、監督審核/審查、再認證或解決投訴所必需的文件資料,并對進入相關審核/審查區域、調閱記錄和訪問人員提供方便。 5.1.8 對獲證客戶的顧客投訴和依據管理體系標準、服務認證或其他引用文件要求所采取糾正措施記錄的調閱。 5.1.9 ZXB擁有認證文件(如認證證書、審核/審查報告等)的所有權,當獲證客戶的管理體系認證和(或)服務認證不再符合管理體系認證和(或)服務認證標準等要求時,有權暫停或撤銷獲證客戶的認證資格。當撤銷認證資格時,有權要求獲證客戶交回認證證書。 5.1.10 當獲證客戶管理體系范圍內產品/服務/活動發生重大事故、嚴重投訴、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不符合時,ZXB有權對獲證客戶進行特殊審核。 5.1.11 當發現獲證客戶錯誤引用認證狀態或誤導性使用認證證書、標志或審核報告時,ZXB有權進行調查并采取措施。此類措施可以包括要求糾正或采取糾正措施、暫停認證、撤銷認證、公告違規行為以及必要的法律措施。 5.2 義務5.2.1 ZXB的服務對所有申請管理體系認證的委托方或申請客戶開放。 5.2.2 對認證的批準、保持、變更、暫停、撤銷和注銷負責。 5.2.3 不進行任何有關管理體系認證和服務認證建立和保持的咨詢。 5.2.4 將ZXB有關認證的要求及其更改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5.2.5 保證ZXB所有參與認證工作的人員對在認證過程中所涉及到的獲證客戶的信息保守秘密。如需將信息提供給第三方時,ZXB應通知受審核方所要提供的信息。當法律要求需要將信息提供給第三方時,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客戶。 5.2.6 回答和解釋客戶所提出的質疑,并提供相關信息。 5.2.7 及時在ZXB網站等媒介上公布獲證客戶信息。 5.2.8 有義務接受來自客戶及其它相關方的與認證有關的投訴和申斥,并進行妥善處理,可能時并將處理結果告知有關方。 |